2020年度危险废物信息公开
企业名称:山东新和盛食品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黄旗堡镇
法人代表及电话:王启升 0536-4622666
危险废物产生规模:10吨/年以下
储存设施数量:危废仓库1个
储存设施建筑面积: 48平方米
序号 |
废物名称 |
危险废物代码 |
产废环节 |
危险特性 |
来源 |
2020年度处置量(t) |
去向 |
责任人 |
电话 |
1 |
废冷冻机油 |
900-219-08 |
制冷设备维护保养 |
毒性、易燃性 |
制冷车间 |
3.9 |
委托山东凯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
杨照远 |
13287689876 |
2 |
废矿物油桶 |
900-249-08 |
盛装机油 |
毒性、易燃性 |
制冷车间 |
0.368 |
杨照远 |
13287689876 |
3 |
在线监测废液 |
900-047-49 |
污水在线监测 |
毒性、腐蚀性、易燃性、反应性 |
污水在线监测设备 |
0.425 |
杨照远 |
13287689876 |
山东新和盛食品有限公司
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
为贯彻执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 《 固体污染防治法 》 及有关法律、法规,保护环境,特制定 《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 》 。
一、遵循环境保做到生产建设与护“保护结合”同步实施和“三同时”规展,实现经济效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
二、公司负责人是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全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并引导其稳步向前发展。
三、设立以总经理为首、各部门领导组成的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公司的各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决策、监督和协调。
组长:陈玉治
成员:黄美珍、周怀祥、李修财、杨照远
四、安全办是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并把目标和任务落实到相关责任单位。
五、按照“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原则,生产部对本单位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各车间、部门必须把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纳入本部门管理工作中。
六、公司员工应自觉遵守国家、地方和公司颁发的各项环境保护规定。
七、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和要求;积积参加与公司有关的环境保护工程项目建设,并在业务上接受安环部的指导和监督。
八、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
1 、禁止向环境倾倒、堆置危险废物。
2 、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收集、贮存、转移、处置。
3 、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和包装物。
4 、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九、危险废物接收单位不得接受没有转移联单或者与转移联单不符合的危险废物。
十、公司应当制定危险废物污染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定期进行事故演练。发生危险废物污染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公司应当按照应急预案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个人,并及时向事故发生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十一、根据生产实际情况程中,密切配合生产部门,安全、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有效地处理好危险废物的回收与排放,
十二、对于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 和“三同时”制度,公司应严格遵循 《 中华人民共和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最新颁布的相关规定,严格把关,防止新污染源产生。
十三、建立健全公司环境保护网络、档案,专人负责各类环境保护统计工作,承担资料、档案收集和整理,以良好的管理手段,促进环境保护工作。
十四、依照国家节能减排相关政策及要求,公司对节能减排成绩显著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将视其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